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彩抽彩游戏(以下简称单彩抽彩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发行并组织销售,由各体育组织销售本行政区域内的彩票销售机构。
第三条 单局胜、抽游戏应当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四条 单场获胜或抽签游戏实行自愿购买。 凡购买彩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者兑奖。
第2章 投注
第六条 单场胜负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重要国际足球赛事为依据。 彩票购买者将负责90分钟内(包括伤停补时)内指定的比赛。 对比赛结果进行投注。 每场比赛有3个比赛结果选项:
(一)“胜”:指主队胜,客队负;
(2)“平局”:指主队与客队平局;
(三)“输”:指主队输,客队赢。
第七条 单场胜平负比赛的投注方式包括单场投注、连赢投注、单一类型投注、多重类型投注。
彩民选择1场投注的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以上投注的为连赢投注。 在连本投注中,前后场均选择同一比赛进行投注的为一般连本投注;前后比赛选择同一运动项目但不同比赛的为混合连本投注。 连赢投注不能在同一场比赛的不同比赛中混合投注,并且连赢投注不能在不同的运动项目上混合投注。
彩票购买者为所选比赛结果选择一个投注结果作为单一投注。 对一场或多场比赛选择 2 个或多个投注结果为复合投注。
彩票购买者可以对他们选择的结果进行多次下注,范围从 2 到 99 次不等。
第八条 单场赢、平、输比赛的投注额为2元人民币。单张彩票的最高投注额不得超过20000元人民币。
第九条 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或者彩票代理信用额度限制等原因导致投注不成功的,退还彩票购买者的投注资金。
第十条 单场投注和单场胜平负比赛中的连赢投注具体投注方法如下:
第十一条 单场胜平负竞猜游戏的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从第十条表所列投注方式中全部或者部分选择体育总局.
每场竞猜赛的开场和闭幕时间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某种游戏的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以根据投注情况、紧急情况等情况,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或者特定投注,暂停或者提前停止该游戏的某种结果选项。因素。 包含该游戏某些连赢投注组合的投注、暂停或提前停止投注。
上述具体信息将通过销售系统等指定方式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单场赢、平、输投注单仅用于协助购彩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彩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奖项
第十三条 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分别按单次中奖或抽奖总销售额的73%、9%和18%计提。 彩票奖金中,72%为当期奖金,1%为调整基金。
第十四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单场胜利、平局或失败的比赛将获得固定奖金。 每场竞猜游戏开始销售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初步为每场比赛结果选项设定固定奖金。 固定奖金是相对固定的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金额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整和变化。 买家完成某次投注时获得的相应固定奖金金额为投注获胜后的奖金金额,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稍后调整更改的影响。
固定奖金的初步设立和调整将通过销售系统等指定方式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 单场获胜或平局的最高奖金限额根据投注情况设定,具体如下:
单场投注,单笔投注最高奖金限额为10万元;
对于2盘和3盘连赢投注,单笔投注的最高奖金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
四盘、五盘连本投注,单笔投注最高奖金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6场及以上连赢投注,单次投注最高奖金限额为100万元。
中奖后,如果单次投注的奖金高于相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仅支付本规则规定的相应的最高奖金限额。
第十六条 单场比赛的胜、平、负,设立调整基金。 调整基金包括按销售额1%提取的部分以及逾期未退票的部分,专门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的奖金风险费用和进行奖金分配。
第十七条 奖金池按单胜、平或负的比赛设定。 奖池资金根据每场彩票游戏的累计奖金与实际中奖奖金之间的差额累积。 当某张彩票的累计奖金超过实际中奖金额时,余额进入奖池。 当某彩票的累计奖金少于实际中奖奖金时,差额部分将从奖池资金中补足。 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由调整基金补充; 调整基金不足时,将用奖品兑奖循环基金垫付。 预付兑奖流动资金的,当调整基金有余额时,应当优先偿还预付的兑奖流动资金。
第十八条 单场平局比赛与其他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比赛共享奖金池和调整资金。
第4章 抽奖
第十九条 单局获胜或抽签的游戏,竞猜游戏结束后,按实际比赛结果进行抽签。 实际比赛结果以本规则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时当值裁判判定的比赛结果为准。 后续比赛结果的变更不会影响原来确定的抽签结果。
彩票开奖、销售等信息通过彩票销售网点、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5章 获奖
第二十条 单场胜、平、负比赛的有效投注将与相应的开奖结果进行比较。 与开奖结果一致的人即为中奖者。
第二十一条 单场平局比赛销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特殊规定如下:
(1) 若某款游戏开始发售前游戏时间提前、推迟或取消,则该游戏的开始和结束发售时间将相应更改或取消该游戏的投注。
(2)某款游戏开始销售后,如果游戏时间提前,则该游戏的销售截止时间也会相应提前。
(3)某款游戏开始销售后,如果游戏时间提前且开赛时仍在进行销售,则开赛前的投注将被视为有效投注,可以正常兑现; 比赛开始后进行的投注将无效。
(4)某款游戏开始发售后,若游戏时间顺延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该游戏的发售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
(5)某游戏发售后,若游戏超出原定时间推迟36小时或无法得知具体推迟时间或游戏被取消,则该游戏将被视为无效。
(6)如比赛过程中因故中断比赛,且自中断之日起36小时内完成比赛,则该比赛将被视为有效比赛,涉及的投注可参与兑换正常有奖品。
(7)如果比赛过程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之日起36小时内比赛未完成或无法得知具体补赛时间或补赛被取消,则比赛将被取消。视为无效。
(八)某场比赛发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变更比赛场地,从一个中立比赛场地变更到另一个中立比赛场地的,该场比赛将被视为有效比赛,并且所涉投注均可正常处理。 参与奖品兑换; 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该游戏将被视为无效。
(9)某场比赛开始销售后,若两个参赛方其中一方与原参赛队伍不同,则该比赛视为无效。
(十)某项赛事发售后,如赛事主办方决定在封闭条件下、无观众、不转播的情况下进行比赛,该赛事将被视为无效。
(十一)上述无效比赛的认定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十二)当某场比赛被判定为无效时,对该场比赛的所有单场投注均视为退款,并于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退款手续; 在连赢投注中,该场比赛的所有单场投注都将被退还。 所有投注选择均无效,涉及该场比赛的连赢投注组合的固定奖金按原投注时间排除该场比赛后该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第二十二条 每张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两次中奖。
第六章 奖品兑换
第二十三条 单奖、抽奖中奖者应当在每期彩票涉及的全部比赛结果公布次日起60个自然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逾期奖金将纳入彩票公益基金。
第二十四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 如果中奖彩票因污染、损坏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正确识别,则无法兑奖。
第二十五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人的中奖彩票和有效身份证件,中奖人应当配合兑奖。
第二十六条 伪造、变造彩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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